34歲女子擅離檢疫地點 被判罰款及緩刑1年

202212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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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表示,會嚴肅跟進任何違反相關防疫規例的人士。
衞生署表示,一名34歲女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12月2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刑。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分別於5月18及19日離開其檢疫地點,而被控兩項違反《規例》第22(1)、(4)及(6)條,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合共被罰款8,000港元及就各罪行被判處監禁7日,緩刑12個月,分期執行。
署方發言人表示,根據《規例》,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