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用假「安心出行」受審 公務員稱未入大樓已被截

2023年02月14日 13:4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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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梓軒。
執法人員前年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拘捕4男1女,當中包括審計署職員、入境事務主任、入境事務助理及2名外判職員,指他們涉嫌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以進入政府大樓。5人事後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東區裁判法院今天(14日)開庭審理其中1名否認控罪的被告之案件。當日在大樓檢查該被告「安心出行」之入境處職員供稱,當時發現被告使用的程式與一般的「安心出行」明顯不同,且發現其版面可自行輸入地址。
今天受審的被告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據辯方庭上指,其主要抗辯理據為被告在進入大樓的電梯大堂前已被截停,故並未進入該大樓,且並無任何侵入意圖。辯方亦指早在案發當日前數月被告已使用該懷疑是虛假的安心出行程式,且成功進入大樓上班,故被告真誠相信他使用的是真實的安心出行。
控方傳召當日在大樓地下電梯大堂站崗,檢查進入大樓人士的安心出行之入境事務助理徐詩敏作供。徐稱按當時規定,須出示有效的安心出行程式才可進入電梯大堂,而經該大堂進入的,均為入大樓上班的人士。當日被告行往大堂時被她截停,並要求他出示安心出行的二維碼。被告有把手機給她看,但她發現該版面並無安心出行的標誌,與她認知的程式不同,她再按程式的主頁,發現可自行輸入地址,與她認知的程式不同,故把被告交由其上司入境事務主任林基恒處理。其後林把事件通知相關單位,最終報案處理。林表示得知政府的公告有提及,部門可按照特殊情況豁免進入大樓人士使用安心出行,但被告當時並無提出他有任何特殊情況,亦無聲稱可獲豁免。
案件編號:ESCC 209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