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廉署受查人身份判監  林卓廷不服定罪上訴 官3個月內裁決

2023年11月10日 12: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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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在本案中續准保釋,但因其他案件仍還押。
因涉民主派「35+」初選等案件而遭還押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因涉披露元朗7‧21事件一名受調查警司的身份資料,而被廉政公署控告共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去年1月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判囚4個月。林卓廷不服定罪上訴,高院今(10日)開庭審理。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在3個月內作裁決。在本案中林續准保釋。
現年46歲被告林卓廷,在本案中被控在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3次明知或懷疑有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定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下,向公眾披露涉及該項調查的人的身份,即游乃強。游於元朗7‧21事件當晚,以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身份帶隊搜查南邊圍村。
案件編號:HCMA3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