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誓求真 死因庭不遲於9月召開第二次研訊前檢討

2024年03月28日 15: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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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Ⅳ於事件發生後,船身迅速沉沒。
2012年10月1日發生的南丫海難,造成39人罹難。有死者家屬之後入稟高院,要求法官頒令死因裁判法庭就事件召開死因研訊。惟高院原訟庭拒絕申請,當中有兩名家屬不服裁決提上訴。上訴庭去年7月裁定上訴一方得直,頒令召開死因研訊。死因庭今(28日)作非公開研訊前檢討。死因庭將不遲於9月,召開第二次死因研訊前檢討,並以今年內召開死因研訊為目標。據悉,暫未知陪審團會否參與研訊。
死因庭今早作閉門聆訊。據死因庭聆訊後的紀要簡述指,死因裁判官已於2024年3月1日收到初步的死亡調查報告,當中包括329位證人的供詞或報告。執法部門預計會在2024年6月初,向死因裁判官呈交完整死亡調查報告。若死因裁判官在收到死亡調查報告後,認為無需要求作出某些跟進,死因裁判官會在收到報告後兩個月內(無論如何不遲於2024年9月),召開第二次死因研訊前檢討。考慮到39宗死亡事件在同一時間及情況發生,死因裁判官認為適合一併展開涉及39名死者死亡的死因研訊。鑑於本個案發生至今已有相當日子,死因裁判官指示各方,以2024年之內召開研訊為目標。
據上訴庭在去年7月所頒的判詞指,事件涉及的系統性問題理應受到調查,並可在死因研訊上讓死因裁判官或陪審團提出建議,做到預防事件再發生之功能。死因研訊亦可調查海難死者死亡的遠因,讓死者家屬以至公眾,就事情始末有更完整的理解,遂頒令召開死因研訊。資料顯示,海難發生後,兩名肇事船長被刑事起訴,案件經審訊後在2015年作出裁決,「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被裁定39項誤殺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共判囚8年;「南丫Ⅳ」船長周志偉則被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囚9個月。
案件編號:CCDI 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