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從理大逃走 18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今求情

2024年04月27日 13:0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有人涉嫌在何文田一帶企圖協助理大內之人士逃避執法人員拘捕。
2019年11月執法部門包圍理工大學期間,有人涉嫌在何文田一帶企圖協助理大內之人士逃避執法人員拘捕。當中有19人早前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等罪,其中5人認罪,其餘14名被告經審訊後早前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於去年已判處最年輕的被告進入教導所,餘下18人今(27日)於區院由代表律師作求情。法官決定除替其中一名被告再提取教導所報告並押後至5月17日再訊外,其餘被告則於6月18日判刑。
18名被告包括早前已承認暴動罪的林斌、陳俊鋒、麥韜及利文熙,以及經審訊後被定罪的何英傑、伍偉楠、冼宏俊、林施雅、梁卓鋒、黃筠喬、張頌熙、梁穎欣、陳鎮洋、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及黎靖言(20至43歲)。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14人同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執法部門將會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當中9人,包括伍偉楠、梁卓鋒、黃筠喬、梁穎欣、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及黎靖言,另被裁定暴動罪成。陳鎮洋則另承認一項危駕罪。除現年20歲的黃筠喬須再提取報告外,其餘17人則於6月接受判刑。
辯方求情時提到,本案涉及的暴動罪是去年1月才加控,屬延誤檢控,對面對該罪的被告有影響。控方則指被加控的被告本身均有司法程序進行,加控亦對審訊沒有大影響。部分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更生,正努力過新生活且重犯機會極低。法官表明相信眾被告不會重犯同類案件,但強調本案罪行屬非常嚴重。
案情指,案發當晚大批人士逃離理大,大部分人從理大連接X座和Z座的行人天橋游繩而下,也有人從附近周邊位置到達路面後,行走或由電單車接送到紅磡繞道上,該處有多部車輛接送這些從理大離開的人士。多輛車輛試圖離開現場時被執法人員截停和拘捕。本案被告有部分曾協助在理大的人逃走,有部分亦曾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313,57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