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銀行職員及中介人貪污被起訴 均認罪須還押待5.21判刑

2024年04月29日 18: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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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銀行職員及中介人貪污被起訴,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銀行職員及一名中介人,控告他們受賄和行賄,涉及賄款共1.3萬港元,為6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二人今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5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二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羅子軒,30歲,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亞洲))前銷售主任,承認4項罪名,即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被告胡艺,39歲,港辰國際商務諮詢(深圳)有限公司(港辰)唯一董事,則承認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發時羅子軒是建行(亞洲)中環分行的銷售主任,負責處理個人戶口開立及客戶查詢。港辰是一間中介公司,為客戶提供商業秘書及安排銀行開戶等服務。案情透露,羅子軒於2023年4月底至5月中向一名客戶索取賄款5,000港元,及從另外兩名客戶收取賄款共5,000港元,以協助3人加快開戶流程。羅子軒又於上述期間向胡艺索取賄款共3,000港元,為對方轉介的3名客戶加快開戶流程,其後從胡艺收取了賄款共2,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