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身份證予外傭及配偶在港工作 港人洗黑錢等罪成判監36月

2024年04月30日 20: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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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6個月。
一名香港居民涉嫌將個人身份證及銀行帳戶,轉讓予一名外傭供其在港求職,並領取薪金及向財務公司借貸,並利用該外傭提供相關非法工作的入息證明,瞞騙入境處人員,甚至以他人身份證及銀行帳戶,協助外籍配偶在港工作及支薪等。該香港居民昨日(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洗黑錢等8項罪名成立,合共被判監禁36個月。涉案的外傭及被告的外籍配偶早前承認有關使用他人身份證等控罪,各被判監禁15個月。
案情指,入境處去年在一個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在一餐廳內拘捕多名涉嫌從事清潔工作的逾期逗留外傭。調查人員及後發現,被捕外傭均在應徵時使用他人身份證,因此對涉案的身份證合法持有人進行深入調查。調查期間,其中一名身份證持有人,即被告,承認明知而非法轉讓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予一名外傭,讓其冒認被告在港求職。被告同時轉讓其銀行帳戶予該外傭,以領取薪金及向財務公司借貸。
另一方面,被告要求該外傭向他提供其從事非法工作所得的入息證明,以利用該入息證明作為其外籍配偶簽證申請的證明文件,瞞騙入境處人員。此外,被告亦以相同手法,以他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銀行帳戶,協助其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留港的外籍配偶,在港從事非法工作,並以他人的銀行帳戶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