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勢違國安法案 休庭3日明早復審

2024年05月02日 17: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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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經過休庭3日後,周五(5月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這宗審訊周一(4月29日)審結後,因5月1日公眾假期等原因休庭3日,至周五(5月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擁有本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繼續代表黎智英盤問。
據陳梓華早前被辯方盤問時稱,黎智英在意大規模示威,認為傳媒報道的畫面要和平,但對細規模示威則沒有立場。陳梓華承認曾先後6次與黎智英見面,期間黎說過要迎合西方,以取得國際支持,強調並非不支持勇武。國安法生效後,他見黎智英「以身作則」,故傾向認為需要繼續推動制裁。
對於辯方說,黎智英根本不熟悉「支爆」一詞,陳不同意。另外,2020年8月李宇軒被捕,之後獲准保釋。陳指,李曾向他說想借錢「走佬」,繼續打國際線。陳承認,自己有份協助李宇軒保釋期間離港。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本案共涉12名被告,其中李宇軒及陳梓華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待判刑。李宇軒早前已作供完畢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已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另一名蘋果高層周達權,亦將出庭頂證黎智英。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