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接連爆資料外洩 葛珮帆指部門首長應就相關事件問責

2024年05月06日 09:3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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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近期接二連三爆出電腦系統洩露市民私隱事故,公司註冊處早前其「電子服務網站」的個人資料外洩,受影響的當事人約為11萬人,涉及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完整護照號碼、完整身份證號碼、通常住址、電話號碼及電郵。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今日(6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一旦資料被公開惡意利用,後果可以很嚴重,認為政府部門接二連三發生資料外洩事件是不能接受,應嚴肅調查,同時根據合約追究承辦商責任。
葛指出,資訊科技辦公室(資科辦)有指引提供給各個部門使用,以保護市民私隱,而要求資科辦每日去管各部門情況,並不切實可行。她認為,隨着政府部門數碼化,部門首長應就相關事件問責,公務員事務局應責成部門首長做好網絡安全,若再發生類似事件,要有人問責或接受紀律處分。
她隨後召開記者會,指近年發生多宗洩露資料事件,當中選管會、數碼港、消委會、機電處,以及公司註冊處均出現資料外洩事件,認為事件「一單嚴重過一單」,反映政府與公營機構管理人員對保護市民個人資料不足,引起大眾擔心。
經分析數宗個案後,她認為問題與人為疏忽,以及管理問題有關,舉例指數碼港和消委會涉及的問題為網絡攻擊,其中涉及人為疏忽,因為如非人為疏忽網絡攻擊不能輕易成功。她續指是次的公司註冊處的承辦商在技術上出現錯致資料外洩,相信屬管理問題。
她又批評當事件發生少見部門承擔責任,多數「拖拖拉拉」,較遲先通知受害人,認為並不理想,需要有人問責,而現時當發生資訊科技問題時社會都會認為資科辦需要負責,但她認為雖然資科辦需要為政府部門網絡保安、發出指引等負責, 惟目前問題不是因為指引不足,而是各部門的負責人對指引的意識,甚或執行力不足。加上資科辦權責上無辦法管理政府其他部門員工,促每一個政府部門首長要自己負責,公務員事務局應責成部門首長做好網絡安全,如果有人為疏忽要有人問責或接受紀律處分。此外,她也認為當局根據合約追究承辦商責任。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在同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公司註冊處外洩事件,絕對是系統設計問題,屬不應犯的錯誤,在系統推出前便應發現。當局要吸取經驗,由資科辦作出檢視,不同部門自身有資訊科技部,日後成立數字政策辦公室,便不應各自為政,以免不斷重複犯錯。另外,對於機電工程署外洩2022年圍封強檢14幢大廈內約1.7萬名市民的個人資料事故,方指出公共數據不應放在外間雲端伺服器,否則承辦商更改系統權限,情況便難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