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違國安案 控方證人均作供完畢

2024年05月21日 11: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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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鄒錦沛博士以專家證人身份,就社交媒體等範疇作供。他今早完成作供,意味着所有控方證人均作供完畢。接下來,控方將繼續播放相關黎智英受訪片段,需時約20小時。控方料下周中會完成舉證。而受訪片段則顯示,黎曾說外國的支持十分重要;即使被捕,黎仍有主持節目,希望美國人支持香港。
審訊今踏入第80日。控方應辯方要求,傳召專家證人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鄒確認,他的專業範疇,關於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WhatsApp、Signal,社交媒體Facebook、Twitter(現稱X),影片分享平台YouTube的操作。盤問下,鄒亦確認,轉寄訊息的功能,不限於收到的訊息,也包括自己發出的訊息,另用戶可以同時間轉寄多於一個訊息。辯方說,如果一個人轉寄自己的訊息,接收者收到的訊息中,不會有「已轉寄」標籤。鄒稱因未做過實驗,因此不能確定。至於「複製及貼上」訊息功能,鄒說不會有「已轉寄」標籤。
另外,鄒錦沛說,2023年4月18日,正式收到執法部門聘書,要求他就本案作專家證供,聘書中列出本案控罪詳情,以及另外兩宗案件的案情撮要,包括6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案;及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和法律助理陳梓華認罪一案。
控方之後播放相關片段。2020年4月,黎智英曾接受《金融時報》訪問說,外國力量及支持尤為重要,尤其美國。同年8月,黎被捕後獲准保釋,保釋期間,黎智英在線上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中,跟不同外籍人士視訊通話,黎稱美國人發聲支持香港是最好的,這樣政客才會聆聽及行動。黎謂,支持未必等於要制裁,重要的是,讓他們知道自己做的事屬正確。另外,黎指美國前總統特朗普難以預測,會令中國政府緊張。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