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餵野鴿草案獲三讀通過 議員憂執法人手不足令法例變無牙老虎

2024年05月22日 15:5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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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把有關禁止餵飼野鴿的罪行重新制訂為根據該條例於整個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的罪行,並加強罰則,草案今日(22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法案委員會主席指部分市民以層出不窮的手法逃避禁餵規定,包括讓野生動物進食從袋中落下的食物,假裝餵飼行為是無意或不經意;亦有以預案表示當局在擬議獲授權人員或指名人員職系委任名單上採取「大包圍」策略,認為全民皆兵做法不聚焦。至傍晚時分,禁餵野鴿草案獲立法會三讀通過。
法案委員會主席李世榮表示,草案主要目的為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野鴿,不少市民認同需要禁止餵飼野鴿,解決餵飼野鴿所造成的生態以及環境問題,但部分動物福利團體及愛護動物人士認為,禁止餵飼野鴿是對動物不友善措施,而政府應加強解說和宣傳,澄清禁止的目的。他又指法案委員會觀察到部分市民以層出不窮的手法逃避禁餵規定,包括讓野生動物進食從袋中落下的食物,變成餵飼行為是無意或不經意,希望政府界定清晰指引,確保不同部門執法標準一致。
他又指港鐵坑口站是胡亂餵飼野鴿黑點,野鴿高度聚集,排泄物讓環境衞生惡化,而且胡亂餵飼改變野鴿習性,令附近居民生活大受影響,經常有居民表示「中頭獎」,希望修訂後可以提高阻嚇力,不過他擔心野鴿定義不清晰,旅客不了解本港法例惹上官司,餵飼手法導致搜證不足,執法人員人手不足導致條例成為「無牙老虎」。
另一議員林振昇指當局需要對負責執法的人選有清晰劃分,因當局在擬議獲授權人員或指名人員職系委任名單上採取「大包圍」策略,連圖書館館長、文化工作經理、康樂助理員等等都包括在內,全民皆兵做法不聚焦。
在執法方面,議員陳紹雄建議可設立3至6個月的適應期,期間對違例者發出口頭警告,並加強宣傳及教育工作,讓習慣餵飼野鴿的市民知悉法例更新,他又指野鴿流連的地方不只在公園馬路,更會在屋邨等,而餵飼野鴿的人多數在清晨時分出沒,當局應該考慮增設閉路電視鏡頭以及配合創新科技搜集證據。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政府早前己就人為餵飼野生動物問題進行修例,然而野鴿由於不屬條例下的野生動物,而且有意見認為非法餵飼罰則不夠,所以當局提出修例增加罰則和將野鴿納入野生動物之內,又指有議員關注當局是否能有效執法,因此當局已增加執法人員,同時會在非法餵飼黑點加入攝錄機,以便進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