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理「放蛇」網上賣瀕危龜隻 37歲男判監15個月

2024年09月21日 14:5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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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檢獲的大頭龜屬瀕危或極度瀕危物種。
一名37歲男子涉嫌透過其網上社交平台專頁及通訊軟件群組出售受管制物種,漁農自然護理署先後採取「放蛇」及與執法部門聯合行動,拘捕涉案男子並檢獲31隻來歷不明的瀕危龜隻。他今日(21日)在區域法院因非法管有受管制的本地野生及瀕危龜隻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15個月。是自2018年加重罰則以來,涉及最多本地物種的被定罪個案。
案情指,被告曾透過其網上社交平台專頁及通訊軟件群組出售受管制物種。漁護署人員2022年4月喬裝顧客並對該名男子採取執法行動,並檢獲1隻大頭龜。惟其後該名男子未有停止有關違法行為,漁護署遂與執法人員於同年5月採取聯合行動,在油尖旺區一處所檢獲共31隻來歷不明的瀕危龜隻。
漁護署表示,案中檢獲的龜隻均屬《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瀕危或極度瀕危物種,同時亦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附錄物種。經專業科學鑑證,證實所有檢獲的大頭龜、眼斑水龜及部分三線閉殼龜均源自本地野外。
署方以非法管有瀕危物種、非法售賣在本港取得的受保護野生動物,以及非法管有在本港取得的活生受保護野生動物等5項控罪檢控該名男子,他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5個月。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