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無牌酒駕等24罪 男警及其父認罪 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

2024年10月22日 17: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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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兩被告承認控罪。
休班男警涉嫌無牌駕駛私家車,在長青公路高速逃捕,又橫越雙白線,事後未能通過酒精測試,其父親則因涉允許兒子駕車,兩父子雙雙被捕。調查期間,揭發男警在案發前,已涉嫌多次無牌駕駛,用來接載同袍返工放工。兩人分別被控危駕、醉駕及無牌駕駛等共24罪。案件今(2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男警承認14罪,其父親承認10罪。裁判官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男警須還押,其父准1000港元保釋。
本案兩名被告為26歲的警員姜淇傑,他現已停職;及其58歲父親姜知勇。兩名被告共被控24罪。姜淇傑承認14罪,包括危險駕駛、酒後駕駛、6項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及6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控罪指,首被告姜淇傑在2023年12月25日,在新界介乎長青公路及青朗公路支路,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私家車,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有65至115毫克酒精,超過50毫升酒精的訂明限度。另在2023年10月24日、11月10日、11月22日、12月11日、12月20日及12月25日,沒有駕駛執照及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而駕駛汽車。
至於姜知勇方面,他則承認10項控罪,包括5項允許沒有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和5項允許他人使用一輛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汽車。控罪指,他於2023年10月24日、11月10日、12月11日、12月20日及12月25日,允許首被告無牌駕駛該車,而且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案情指,2023年12月25日早上4時許,有警員發現被告姜淇傑在長青公路危駕,要求姜駛到路邊受查,但姜沒理會,高速逃捕,期間12次橫越雙白線。基於安全考慮,警員沒有繼續追截。同日清晨6時許,警員在天悅邨對開發現被告。調查發現,被告會接載同袍上下班。
案件編號:STCC 14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