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高層強姦案 陪審團裁定4罪均不成立 被告當庭釋放

2024年11月26日 19:5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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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高層否認4項企圖強姦罪在高院受審。
56歲已婚銀行男高層,5年前獲遣派由內地來港工作,期間被指在飲酒後,以邀請觀畫為名,帶同樣來自內地的前女下屬回家,然後涉嫌在睡房內稱「就讓我親你一下」,並疑多次試圖把陽具插入對方陰部。上述男高層否認4項企圖強姦罪在高院受審。法官今(26日)完成引導陪審團。陪審團退庭商議約7小時後,裁定4罪均罪名不成立,被告當庭釋放。
現年56歲被告張進国,被控於2021年6月19日,在牛頭角沐寧街2號啟德1號一單位,4度企圖強姦女子X。審訊時,X用普通話供稱,她在內地出生,其後被派轉到香港一間銀行任職。2019年,被告也被派往香港,並與她在同一所銀行工作,被告是她公司的高層。跟被告完全沒曖昧,與對方說話一直恭恭敬敬。案發當日,被告把她壓在床上,她掙扎並叫「放開我」,但不成功。被告之後說「就讓我親你一下」,並壓她到床上,把整塊面壓到她面上,令她不能呼吸,發不出聲音。
案件編號:HCCC 11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