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款濕疹藥膏含受管制毒藥 何文田藥行兩中年男女被捕

2025年01月09日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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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款涉事的外用產品。
兩款標示為「濕療妥」及「小兒濕療妥」的外用產品,懷疑含有兩種未標示受管制的藥物成分,衞生署今日(9日)表示,兩款產品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今日聯同執法部門到何文田的藥行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0歲男子和一名54歲女子,他們涉嫌非法售賣及/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作適當紀律行動。
衞生署接獲情報,一間位於何文田的列載毒藥銷售商(通稱為藥行)的處所,涉嫌出售上述產品,立即採取跟進行動,並到該處購買樣本作化驗。化驗結果顯示,兩款產品的樣本均含有糠酸莫米松,而「濕療妥」的樣本亦含有咪康唑。咪康唑及糠酸莫米松均屬第1部毒藥。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九龍彌敦道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糠酸莫米松是用於治療皮膚炎症的類固醇物質,不適當或過量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全身性副作用如圓臉、高血壓、高血糖、皮膚萎縮、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及骨質疏鬆等。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其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含有咪康唑的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出售,而含有糠酸莫米松的產品則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署方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