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8千萬人民幣 中國太平保險前副總經理判囚終身
2025年01月14日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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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肖星(中)受賄案一審宣判。
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13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肖星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間,肖星利用在共青團上海市委地區工作部、統戰部、市青聯,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浦東新區支公司、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不同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業務合作、求職就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8,148萬多元人民幣(約8,700萬港元)。
鑑於肖星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他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