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漏洞變相縱容 「炒黃牛」兩年零檢控
2025年02月05日 03:3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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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少本地和海外歌手或樂隊都會在港辦演唱會,但黃牛黨炒賣門票十分猖獗。
除景點門票被人轉售圖利外,本港演唱會的「黃牛飛」問題亦存在多時。早前就有議員關注康文署管理的紅館、伊館及香港大球場等,不受《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規管。當局亦指由2022年至2024年第二季,兩年內都沒有人因觸犯該例被定罪,而執法部門沒有備存舉報「炒黃牛」數字,康文署也沒有接獲相關舉報,換言之,當局過去兩年就黃牛飛屬「零檢控」。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 第6條是打擊「黃牛飛」的規例之一,任何人不得在公眾通道或獲發牌的公眾娛樂場所以出售超過所定款額的門票,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
然而,康文署管理的場所,例如香港體育館、伊利沙伯體育館及香港大球場等不受上述條例規管。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早前回應議員時稱,康文署將會加派職員,巡查轄下表演場地,一旦發現有人將門票在場地管轄範圍內交易及轉售等,工作人員會即時制止及要求離開,有需要時知會執法部門到場協助處理,強調政府一直關注門票炒賣,甚至假票等問題,並研究透過立法及刑事化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