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超聯 藥檢肥佬 李溢晉停賽2年

201702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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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溢晉(左)藥檢失敗。(資料圖片)
香港足總下午發出新聞通告,指香港U21門將李溢晉藥檢失敗,判罰停賽2年,今次為香港足球史上首宗禁藥事件。足總通告全文如下:
香港足球總會紀律委員會周二(21日)公布有關球員李溢晉停賽令的判決。本會根據2016/17年度超級聯賽賽事章則並於2016年11月20日舉行之超聯賽事「南華 對 冠忠南區」進行抽樣禁藥檢測,而球員李溢晉 (當時效力冠忠南區) 是其中一名被選出接受藥檢之球員。本會及後接獲有關化驗報告,該球員之尿液樣本化驗結果呈陽性反應。該球員被判罰停賽2年,停賽期間不能參與香港足球總會舉辦之所有賽事及活動 (包括職員及球員身份)。
該球員之尿液樣本“A”瓶當中被驗出含有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以及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根據世界運動禁藥機構2016禁用清單,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以及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均屬於S6級別專項興奮劑(specified stimulants),在賽內一律被禁用。
該球員因此觸犯亞洲足協反禁藥條例2016版本,香港足球總會紀律委員會經詳細研究有關報告及考慮犯規的嚴重程度後,一致作出該球員停賽2年之決定。停賽期由2017年1月12日起生效。該球員可在接獲判決結果之後48小時內以書面提出上訴。
冠忠南區在季前由東方龍獅借用李溢晉,目的為應付亞洲賽需註冊3名守門員的規定,及後證實「空歡喜」,故已在去年底與其解約並交還東方龍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