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裁定 蘋果須補交1125億港元稅款

201608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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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所獲的稅務優待被指違規。(資料圖片)
歐盟委員會經過歷時3年的調查後,周二裁定愛爾蘭政府給予美國科技巨擘蘋果公司稅務優待,違反歐盟的國家補貼規定,更下令蘋果補交破紀錄的130億歐元(約1125億港元)稅款連利息。愛爾蘭政府與蘋果否認指控,聲言會上訴挑戰裁決。
歐盟委員會反壟斷事務專員韋斯塔杰(Margrethe Vestager)表示,愛爾蘭違反了歐盟的政府補助規定,向蘋果提供稅務優待,讓後者於2003年至2014年間,享有遠低於其他企業的稅項。蘋果在當地的企業稅更由2003年的0.1%,降至2014年的0.005%,這意味着每100萬歐元的利潤,蘋果只需向愛爾蘭交50歐元的稅款。
韋斯塔杰指出,歐盟借今次裁決向世界發出一個明確的信息,就是無關地域或規模大小,任何歐盟的成員國都不應向任何特定的公司提供稅款利益。韋斯塔杰強調,裁定的金額並不是罰款,而僅僅是支付欠交的稅款。這是歐盟委員會打擊跨國企業繳交極低稅款以來,要求相關企業補交的最大筆稅款。
對於歐盟委員會的裁決,愛爾蘭政府拒絕承認有向蘋果提供稅務優待,表示蘋果已經交付所有稅款,強調愛爾蘭並沒有與任何納稅人作交易。愛爾蘭財政部長努南(Michael Noonan)表示,將尋求內閣批准,向歐洲法院提出上訴。
蘋果在聲明中表示,公司遵守法律及繳交所有稅款,並聲言在歐洲法院挑戰歐盟委員會的裁決,並有信心將會證明蘋果是清白。此外,蘋果指控歐盟委員會努力改寫蘋果在歐洲的歷史,同時無視愛爾蘭的稅款法律,並使國際稅務系統變得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