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豪宅涉10項僭建 地署擬充公郭文貴物業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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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貴(右圖)位於南灣道的海景豪宅涉及僭建。(資料圖片)
因涉嫌賄賂而外逃美國,現正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追捕的內地商人郭文貴再爆醜聞。郭文貴透過離岸公司在香港持有的南灣道超級豪宅,早前被揭涉及多達10項僭建,部分更伸延到屬於保護海岸區的石灘及海上,霸佔了近1000平方呎官地。政府早於2015年將有關物業釘契及發出清拆令,但業主無視有關警告及行動,繼續進行有關違規建築工程,到最近已接近完工。地政處最新回覆東網查詢時表示,正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收回相關違反地契條款的私人地段。屋宇署更已於本月正式檢控有關業主。
涉事豪宅位於港島南區南灣道20號及22號,2011年由離岸公司「耀領有限公司」(Leading Shine Limited)以8.8億港元購入,據知郭文貴為該公司的實質擁有人,據報該地段現已升值至約25億港元。
郭文貴購入大宅後,再斥巨資進行大規模裝修,當中涉及最少10項違規建築工程,包括未經批准改動原有的露天樓梯及泳池;將樓梯及混凝土平台擴建至海上;將泳池的日光平台擴建至保護海岸區,再於平台上加建花槽及樓梯;在保護海岸區上方擴建草地區及加建搭建物;以及將原有的泳池玻璃欄杆、地下樓梯的圍牆、防火門、停車場與園景平台之間的牆身,以至位於天台的消防泵與消防水箱拆除等。
根據地政總署回覆,該地段擴展至毗鄰的政府土地上的違例構築物,面積約為88平方米,即950多平方呎,部分更屬保護海岸區範圍,違反相關地契條款及《建築物條例》。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早於2015年6月已向該地段業權人就違契構築物發出警告信,由於業權人在限期前仍未糾正違契情況,該處於同年8月已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的釘契。同年12月,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命令,着對方清拆及還原最少10項違規建築,業主之後曾回覆屋宇署,聲稱會遵行有關命令作出安排,包括委任認可人士統籌及監督有關清拆和還原工程。
不過,東網記者今日(29日)到現場巡視,發現之前包圍着大宅的棚架經已拆除,展露出全新裝修好的大宅外貌,意味較大規模的外牆工程部分已經完成,只欠內部細節裝修。至於涉及霸佔官地及破壞保護海岸區的僭建平台、樓梯及草地區,不但未有清拆還原,上面還已鋪好木地板及塑膠樹葉裝飾,並放置了多張椅桌,猶如私人花園。
地政處今日回覆東網查詢時表示,針對不合法佔用官地問題,該處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對於私人土地上的違契情況,該處亦會視乎上述違例構築物的清拆進度,採取進一步執管行動,包括諮詢法律意見,考慮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重收上述違契地段。屋宇署亦回覆東網指,由於上述違規建築的清拆及還原工作進度未如理想,該署已於本月向有關業主提出檢控。
即上「郭文貴紅色通緝令」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