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德法例禁宣揚納粹 最高判監3年

201708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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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法例禁止宣揚納粹,包括做出納粹敬禮手勢和叫納粹口號。(黑白資料圖片)
德國2名中國遊客日前在柏林國會大樓外,做出納粹敬禮的姿勢,被柏林警方拘控。根據德國法律,在該國內行納粹禮,最高可判監3年或罰款。
德國刑法典86a條規定,傳播或在公開場合使用違憲組織標誌,可判3年以下監禁或罰款。當中列明,旗幟、圖形、制服、口號、問候禮都屬於「標誌」的表現形式。
此外,刑法典86條第1款第4項亦規定,禁止持有與傳播可用於復辟納粹組織的宣傳品,違者可判處3年以下監禁或罰款。納粹「卐」字符號、「希特拉萬歲」口號、「勝利萬歲」口號、納粹舉手禮、納粹黨歌等都屬於管制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