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炸胡志明機場 越南15人判監5至16年

201712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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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各被告在庭上被判監。(互聯網圖片)
越南胡志明市新山一國際機場今年4月遭受汽油彈襲擊,人民法院周三(27日)判15名被告恐怖襲擊罪成,判囚5年至16年不等。
案情指,身在海外的主謀陶明君(Dao Minh Quan,音譯)與女友范麗莎是流亡組織「越南國民政府」的領袖,案中26歲被告鄧黃善(Dang Hoang Thien,音譯)與其餘14人為該組織成員。鄧黃善與另外6人4月初在邊和市放火焚燒一個違規車輛扣押場,造成官方財物損失。至4月22日,鄧與同黨在新山一機場引爆兩枚土製汽油彈,其中一枚爆炸,未有造成傷亡。其中鄧黃善判囚16年,刑期最重。
另外,越南西南部平定省法庭周三亦判處9名涉嫌散播傳單、從事顛覆國家政權及反政府宣傳人士,各人被判囚3年至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