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猴子自拍照版權爭議 美法院裁定:動物沒著作權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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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uto露齒而笑的自拍照成為熱話。(互聯網圖片)
印尼蘇拉威西島野生黑冠獼猴Naruto,2011年搶去英國攝影師斯萊特的相機並笑着「自拍」,惟照片版權引發爭議。善待動物協會(PETA)入稟指照片由獼猴拍下,攝影師侵犯其版權;但美國加州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周一(23日)裁定,獼猴沒有該照片的版權,攝影師獲賠償訟費。
斯萊特當年在蘇拉威西島上,拍攝瀕臨絕種的黑冠獼猴,期間Naruto搶走他的攝影機,拍了幾百張照片;雖然照片大多都很模糊,但Naruto露齒而笑的獨特自拍照成為熱話,更被網民瘋狂轉載;斯萊特隨即表明擁照片的版權。
惟PETA於2015年提出訴訟,指Naruto擁有照片版權,建議由PETA擔任法定監護人來管理照片收益,惠及所有猴子。後來PETA和斯萊特在去年10月達成和解,斯萊特同意捐出照片盈利的25%,來保護當地黑冠獼猴的棲息地。
不過,上訴法院不尋常地繼續介入,周一指Naruto及所有動物不是人類,在版權法下缺乏法定地位。法官形容PETA把Naruto當作棋子,來實現組織的意識形態目標,斥訴訟「瑣碎又沒有意義」。斯萊特將可獲得相關訴訟費用,他拒絕透露從張照片獲得多少收益,僅稱「低得令人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