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台灣:死刑對犯罪當然有嚇阻作用!-楊天佑 資深媒體人

2014052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4月29日晚間,在法務部長羅瑩雪的批准下,全台有5名死刑犯遭到槍決,22天後,台北捷運發生史上首宗車廂大屠殺事件,造成了4死24傷的慘劇,這件慘案卻被廢死聯盟拿來作為「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的案例,並把國內的死刑制度導向是鄭捷行兇的結構性因素之一,思慮實在有欠妥適!
死刑能不能嚇阻犯罪?兩年前發生在台南市金華路「湯姆熊」電子遊藝場的11歲男童方嘉豪遭隨機割喉殺人事件,兇嫌曾文欽落網後向警方嗆聲「殺1、2個人不會判死」,說明了「會不會被判處死刑」,的確是部分行兇殺人歹徒的考量因素之一,廢死聯盟以剛有5名死刑犯遭槍決,卻仍然發生大二學生鄭捷血洗台北捷運車廂慘案為由,認為死刑無法嚇阻犯罪,有「以偏概全」的謬誤。
死刑對於犯罪究竟有沒有嚇阻作用?講直接一點,就是人到底怕不怕死,怕死的人多不多,有人不怕死,是不是就能夠把他解釋成所有的人都不怕死呢?台北捷運發生車廂隨機殺人事件後,根據台北捷運的統計,搭乘人次明顯下降,顯示儘管案發後的見警率已經大幅提高,但捷運通勤族還是心有餘悸,擔心類似事件再度重演,此一現象雖然無法說明所有的捷運通勤族都對搭乘捷運的安全失去信心,但不可否認的是,的確有不少人擔心再遇上仿效鄭捷的殺人魔,造成身心受害,而這些人為什麼會擔憂?其實就是希望自己的生命不會受到傷害,所以「死」會不會讓人害怕、「死刑」有沒有嚇阻犯罪的作用呢?不辯自明。
其次,血洗台北捷運車廂的鄭捷,到底是不是真的因為想死,不敢自殺,才以大屠殺的方式求死,檢警目前還沒有完成調查,對鄭嫌連續殺人的動機妄下結論,尚屬言之過早。況且,縱然有人想死或不怕死,也不能擴大解釋成所有人都不怕死,或者死刑制度的存在剛好給了「想死」的人機會。
最近幾年,主張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常常以「尊重生命」、「保障人權」,強調政府不該「以暴制暴」、「以死止死」及剝奪死刑犯悔改的機會;同時,也以避免誤判、錯殺,造成無可補救之冤獄為由,要求政府不能殺人,然而這些廢死團體在重視加害人人權及生命的同時,可曾替被害人的生命與人權想一想嗎?
其實,在人權團體的大力聲援下,國內各級法院對於死刑案件之審判已有相當程度之進步,犯罪加害人只要沒有剝奪被害人的生命,根本不會被法院判處死刑,會被判處死刑的案件,不是連續殺人,就是手段兇殘、泯滅人性,求其生而不可得,這也才會有台南市金華路「湯姆熊」電子遊藝場學童遭割喉命案兇嫌曾文欽嗆聲「殺1、2個人不會判死」引起公憤的事件發生。
也就是說,死刑就算不能完全嚇阻犯罪,但對減少犯罪案件之發生,有一定的嚇阻作用,只是因現在的法院只有在「求其生而不可得」的情況下,才會作出死刑的判決,且死囚縱然經判決死刑定讞,也不會輕易被執行槍決,使得部分歹徒有了僥倖的心理,鄭捷血洗台北捷運車廂奪走4條人命,沒有人給這4位死者活存的機會,他們的家庭也因而陷於破碎,廢死團體實在不應該再消費這些無辜的被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