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總是傷人:到底什麼叫做認罪?-朱學恒 低階酸民代表
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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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些有錢人來說還是只能祝他們新年快樂,因為新的一年,他們鐵定越來越快樂啊!
根據2015年3月20的財經媒體報導:「遠雄(5522)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因涉嫌在桃園合宜住宅興建案中行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台北地方法院於今(20)日宣判,趙藤雄遭判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90萬元;對於此一判決結果,達雄企業團表示將提出上訴。
遠雄企業團指出,趙藤雄對部分判決結果甚感遺憾,法院顯然沒有將部分案件的事實查證清楚,以致部分判決結果與事實完全不符,對身為被害人的趙藤雄,顯然很不公平。」
也就是說,在九個月之前,我們親愛的藤雄對行賄這件事情感到自己根本是個受害人,根本是被逼著給錢,覺得無比委屈,因此覺得被害人還被判刑,對親愛的藤雄非常不公平,甚至整個上市公司遠雄企業團也跟著一起表達意見,也為親愛的藤雄感到不公平。
九個月之後,怎麼好像狀況變得大為不同了?
根據公共電視在2015年12月25日的報導:「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嫌在合宜住宅弊案行賄,因為「全部認罪」,昨天二審判刑2年、緩刑5年、繳給國庫2億罰金,確定不用去坐牢,對此趙藤雄透過發言人、感謝法官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不過高檢署不認同判決,等收到判決書後,要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也就是九個月前忿忿不平的遠雄企業團(最近下廣告比較少了,各媒體業務部比較沒空幫他們講話了)現在沒有跟著忿忿不平了,之前覺得很委屈的親愛的藤雄現在(透過發言人)變得非常感謝法官感謝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等等,雖然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但親愛的藤雄只要九個月就可以脫胎換骨成為一個新的人嗎?大家講話好歹算個數吧?雖然說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我還沒看過這麼快悔改的案例啊!人家宋楚瑜2006年說要退出政壇,好歹也躲了五年才在2011年出來選總統,他好歹也承認了這是違背承諾,但轉了個圈說「這只是自我要求,不是法定的承諾。」,雖然他又敗選,四年之後又出來選總統,但宋楚瑜好歹也還是叫他們家親民黨發言人出來解釋了這次是因為「聽到了基層民眾的呼喚,因此才不得不回應人民的聲音。」看到沒有,多麼的不得不啊!
親愛的藤雄,你學到了嗎?改變(或是吞掉承諾)是需要轉折,是需要鋪陳、是需要加上故事的啊!你用人家宋楚瑜六分之一的時間就想要脫胎換骨,而且又沒有夠好的理由或是哭哭博取同情,不能怪我們沒有同情心,而是腳本沒寫好,任誰都會覺得突兀啊!就算是宋楚瑜也要耐心等候十一年才能讓民眾忘記2004年他跟連戰牽手一起選總統,分開趴在地上親吻土地啊!親愛的藤雄,饒是現在又唱又跳又哭的小宋主席那麼厲害,他也花了你的14.666倍的時間才終於能夠洗白;親愛的藤雄,你沒有他那麼認真,又沒有他那麼投入,更沒有他那麼大的耐心次次參選,也沒出來拍個廣告往臉上抹泥巴,難怪你光是搞一個認罪之後緩刑就被大家質疑到要死,這就是基本功、努力和全心投入的重要性啊!
想想看,親愛的藤雄,如果你出來先是往自己臉上打個幾巴掌,然後再哽咽著說大家都過著苦日子,所以我也這麼老了,兒子需要親情,我要好好回饋社會!然後再來個一百八十度鞠躬三次手還摸到地(舔地板則不用了,上次其他人用過,太過做作,反而效果不好),你說是不是這樣鋪陳效果跟轉折就出來了嘛!
親愛的藤雄既然已經獲得了他要的緩刑,我們就不苛責他了。而台灣的故事往往很複雜,所以接著故事又轉到另外一個胖達人的麵包故事去。
根據2015年12月31日的中國時報的報導:「徐洵平雖認罪,但仍忍不住抱怨說,胖達人事件爆發後,他賠了1億多元,他絕非貪財之人,不可能從事內線交易。
小S夫家昨全家動員,許雅鈞的律師,正巧是趙藤雄律師團原班人馬,許雅鈞等候開庭時,還不時與律師開心閒聊,似乎對二審官司相當有信心。」
開玩笑,如果我的律師團竟然能夠說服親愛的藤雄那麼厲害的一個老人低頭認罪,而且法官也這麼接球接著了直接給他無罪,這樣的律師團根本就是劉伯溫等級了啊,我要推翻元朝建立新國家都沒有問題了啊,我當然也開心閒聊啊,不要說對二審官司有信心,簡直可以選總統了。
但這樣一扯就扯遠了,重點是在報導裡面提到了一審認罪的徐洵平(而且也被判緩刑),但他受訪時說自己不是貪財之人,不可能從事內線交易!等等!他不是已經認罪交回犯罪所得了嗎?
也就是徐洵平針對一個自己已經認罪交回犯罪所得法官也從善如流判他緩刑的罪刑,在受訪的時候表示自己不是那種人,不會犯那個罪?!啊這是什麼認罪法?難道我們所知道的認罪其實是「在法庭上認為讓法官配合緩刑但是在現實生活裡面根本不承認」,那這樣的緩刑制度意義何在?判別的標準在哪裡?口頭認罪還只限制在法庭上,走出去就不認了這樣也算是一種認罪嗎?
所以說啊,對這些有錢人來說還是只能祝他們新年快樂,因為新的一年,他們鐵定越來越快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