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論:矽谷只應加州有-藍弋丰 產業媒體總監
201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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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新創產業計畫也不會掛上個矽谷稱呼就顯得比較了不起,只會顯得主事者詞窮又不了解矽谷罷了。(桃園市圖片)
「亞洲硅谷」遭產業界、新創圈砲轟得體無完膚,林揆從善如流,表示政院拒收國發會倉促的計劃,並將親上火線為亞洲硅谷重新定義。
這次再度轉變方向,顯示新政府比舊政府好一點,至少挨罵以後懂得要轉向,但是,為何不一開始就做對,而一再挨罵呢?事實上,為何說是「再度」,因為「亞洲硅谷」遭痛批後轉向已經不是第一次。
早在選前,蔡英文競選團隊宣布所謂「五大創新產業園區」政見時,就已經惡評如潮,支持政黨再度輪替的產業界與新創界氣得跳腳,急忙找尋各種可能的管道反應,甚至不惜冒著得罪那些選後都將晉升機要的幕僚們,撂下很直接的警告,說園區兩個字只要被業界聽到提起一次,就會少掉一百票,當時幕僚連忙解釋說是五大產業計劃,園區並不是重點(那又為何拿來強調?),之後更從善如流、向上反應,從此選舉中再也聽不到園區兩個字,而是改為宣傳五大創新產業。
五大創新產業的內容雖然產業第一線不盡同意,但至少園區兩字消失了,雖不滿意,但尚可接受,就這樣相安無事到當選,豈料選完新閣上任後,馬上又冒出「亞洲硅谷有12公頃基地園區」,選前費盡心力為了政策不要出錯奔走的業界支持者,一看到新聞報道馬上吐血,這次沒甚麼好說的,全數都加入抨擊的行列,所以林揆此次感受到的公開炮火威力,跟選前的以私下反應為主,威力當然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到此林揆終於知道國發會的計劃草率、滿腦園區、脫離現實,連忙調整步調,並找來執政黨不分區立委中本身從事創業,對新創圈相當了解的余宛如委員,了解新創圈意見,並試圖透過余委員幫忙緩頰,這次的反應方式跟選前一樣,又是說亞洲硅谷主要是產業計劃,說政策中八成為創新創業、創業拔萃、排除新創發展障礙政策,並非園區方案(那又為何先前又要喜孜孜的說甚麼有12公頃基地?)
又說,桃園的園區,只是尋找引進國際物聯網產業來台發展試練場域(這種胡思亂想簡直對物聯網產業的真正需求以及國內物聯網產業分布情況毫無了解,挨完新創圈的罵之後,現在想挨物聯網產業的罵?)或銜接國際技術資金人才的平台(這種平台的重點是服務,根本不須「園區」)。
由於林揆將親自為亞洲硅谷重新定義,這些先前的錯誤在此就不多加批評,林揆願意對錯誤政策緊急煞車重新整理,其政治勇氣應給予鼓勵,身為產業媒體人,在此也提出一些粗淺建議。
「亞洲硅谷」這個概念,其實從名稱就大有問題,就很像許多建案明明蓋在台灣,卻偏偏要取個「台北曼哈頓」還是遭川普揚言控告侵權的「川普大樓」,不倫不類又莫名其妙,台北當然不會有曼哈頓半島,更沒有川普。
硅谷也一樣,硅谷只應加州有,別說亞洲,就是歐洲的其他國家,甚至連美國本身的其他州,都無法複製硅谷的成功,美國其他創業中心的運作模式都與硅谷有所不同,台灣對此最起碼應該深入研究美國各州各產業創新中心的情況,更應該擴及歐洲各國、以色列等不同國家的研究,才能從中體會出適合台灣的發展方式,而不是以為天下只有硅谷。
就算以為天底下只有硅谷,也應當對硅谷有基本了解,硅谷不是個園區,甚至不是個地名,硅谷只是一個概念,並沒有一個確切的地理位置界線,涵蓋範圍可以橫跨好幾個郡,最廣義的範圍通車時間可達兩個小時,若這個時間擺到台灣來,都可以從台北開車到台中,這就是為何「12公頃基地」是個天大笑話。
所謂產業群聚,台灣人以為是把辦公室跟工廠緊鄰設在隔壁才叫群聚,但在全世界,不管是美國,還是台灣人較了解的中國,通車兩小時之內的範圍都算產業群聚。
回到前述,硅谷的生態相當特殊,連美國其他州都難以複製,如匹茲堡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與資金投注,想成為硅谷第二,結果是造成大量高不成低不就「死在沙灘上」的新創企業,罕有成功。
事實上,本身就在加州發展成功的益網科技,創辦人暨執行長楊明超就曾語重心長指出:「對電子及高科技產業來說,在定位上的選擇,第一個需要放棄的,就是硅谷的思考模式與價值觀。」
硅谷之成功、之耀眼,若非實際了解其中奧妙,幾人敢說硅谷不值得學習,甚至應該放棄,楊明超的真知灼見實在相當罕見。硅谷模式為何不可複製、不應複製,沒有深入硅谷產業圈的人雖然不容易了解,但或可從兩個例子看出端倪。
其中之一是先前剛返台來談論亞洲硅谷政策問題的「台灣之光」YouTube創辦人陳士駿,我們必須肯定陳士駿的才華洋溢與勇氣,但是,平心而論,YouTube不僅創業時毫無商業模式可言,即使被Google買下後,Google都大傷腦筋找不到商業模式,買下後投注更多資源,花了好幾年時間摸索,直到近年來才總算找到可能獲利的辦法,這樣的創業,好在他是在硅谷,碰到家大業大的Google,看着喜歡就買下來,不然一定會做到倒閉。
若認為創業可以像這樣,沒有商業模式,憑著才華洋溢與一股熱血,蒙著頭蠻幹,就會有大企業欣賞而自動成功,那就要問,台灣有沒有Google呢?
硅谷資金匯聚,大企業出手大方,因此容易成功,但熱錢易得也會帶來負面作用,另一個例子是負面案例,由美女創辦人伊莉莎白福爾摩斯成立的血液檢測新創公司Theranos,在硅谷文化下,根本沒有實際上所宣稱的技術就募得大量資金,創辦人年輕又外型亮麗,獲邀到處演講,成為媒體寵兒,預估市值甚至一度衝高到達90億美元,卻只是騙局一場,最新發展是伊莉莎白福爾摩斯遭到美國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計劃服務中心罰款,並宣告兩年內都不准她在美國經營實驗室,相當於宣告Theranos的死刑。
硅谷匯聚全球資金,其中包括大量亞洲資金,如不少台灣人也投資了美國的相關基金,燒別人的錢不心痛,多來幾個Theranos這樣的例子,硅谷也不會就此沉淪,但是台灣呢?台灣經得起一個Theranos這樣的例子嗎?
林揆如今已經了解創新創業圈的第一線意見,知道它們最不需要的就是一個硬體園區,因此將重新定義「亞洲硅谷」,在此就不客氣一點建議:既然都要重新定義,不妨連亞洲硅谷這個名詞也不要了,一棟好房子不需要叫「台北曼哈頓」,叫了只會讓去過曼哈頓的人覺得可笑,好的新創產業計劃也不會掛上個硅谷稱呼就顯得比較了不起,只會顯得主事者詞窮又不了解硅谷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