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西
實踐哲學家
妖言獲眾:辦馬英九 玩真的還玩假的?
在民間反馬人士多年來的千呼萬喚下,台灣總算有檢察官敢辦馬英九了。但,與當初辦陳水扁的陣仗與規格相比,實在差距很大。將扁、馬從表面上涉嫌的案件做比較,馬涉嫌貪腐的問題絕不在扁之下,無論是富邦併北銀案、大巨蛋圖利遠雄案或者是國發院賤賣土地案,牽涉的金額都遠高過阿扁被指控貪腐的案件金額。
從國民黨政府來台灣後,國民黨就不斷在各方面落實「雙重標準」,上至政治司法、下至文化語言,透過貶抑台灣原生的人事物,營造泛國民黨人士廉明、文明與優越有操守的輿論形象。長此以往,許多台灣人也跟著內建這樣的雙重標準,視國民黨權貴階級和台灣賤民的區隔為認為理所當然。所以,一樣的事情,國民黨的人可以幹,非國民黨的人幹了就只能被幹。國民黨徒得要比非國民黨的壞上十倍,才可能換來一樣的懲罰與社會批判。
也許有人會問說:是這樣嗎?即便是,那也是過去式了吧,現在都第三次政黨輪替且民進黨全面執政了耶!
每次聽到這樣的看法都覺得天真。台灣行政、司法體系裡面實際做事的人,很多腦袋都還深深內建雙重標準,且這樣的人因為年紀的關係,位置往往還不低。講好聽一點是歷史包袱,講難聽就是人老了失去神經可塑性、腦袋改不了。如果扯到利益糾葛那就更不必談,彼此不袒護接下來怎麼混?況且,馬英九從學生時代就有擔任密告者的豐富經驗,他當總統八年,手上握有多少人把柄,我們無從得知。
民意確實寄望改革,尤其是司法與政治的改革。台灣的政治陳腐已久,整部國家機器的運作,存在跟不上時代潮流變化的問題。問題根本在於人,人陳腐,太多掌握權力與資源的人大半生泡在威權與黨國利益威逼的人脈體系之下,難捨難分。
有些人視起訴馬英九為台灣司法與政治清明的曙光,給予起訴的檢察官正面的評價,認為這是台灣走向三權分立正常國家的開始。對此,我抱持懷疑。先別急著為馬案的意義下定論,讓子彈飛一會兒,事情還有N種可能的變化。
如果我們同意司法應該全面且徹底的改革,那表示台灣司法問題很嚴重。既然台灣司法問題很嚴重,那任何司法的裁決,我們都應抱持懷疑的態度,不宜驟下斷言,更不可過度樂觀。天曉得這會不會是司法人的兩面手法,一頭安撫民怨、一頭給馬英九一個比較好踩的台階下呢?看看黃世銘,僅只是罰個42萬了事,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