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殺妻女兇手無悔意 二審改判死刑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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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基殺害前妻後,抱著女兒逃離現場,再與女兒一起燒炭自殺,結果女兒死亡自己獲救,高雄高分院判處死刑。(資料圖片)
因連續家暴案入獄的李宏基,出獄後竟變本加厲,對前妻及女兒糾纏不清,去年4月,從桃園跑到高雄大寮女兒就讀的幼稚園前刺死前妻後,再趁亂挾持抱走6歲大女兒逃往新竹山區,一起綁紅線燒炭自殺,害女兒不幸身亡,一審被判處無期,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審結認為,李宏基稱假釋出獄後還要報復,並無痛改前非之心,毫無悔意,改判他死刑。
殺害妻女的兇手是37歲的李宏基,他與32歲陳姓前妻於9年前交往結婚後,搬到高雄娘家居住,李在陳女娘家經營的車床公司任職,夫婦育有6歲及4歲女兒,李男因無法吃苦且多次對前妻家暴,前妻訴請離婚獲准,李男因違反家暴保護令入監服刑8個月,去年初出獄後,仍不斷騷擾前妻。
去年4月16日清晨7時多,李男從桃園南下,趁前妻送兩名女兒到大寮某幼稚園時,上前強行抱走女兒遭前妻阻止,兩人發生爭吵,李男竟持尖刀刺死前妻,還在混亂中抱走大女兒,再開車逃走。
李宏基因老家在桃園,對桃竹一帶山區地形熟悉,一路開車北上到新竹尖石鄉偏僻山區,在行李箱放置手提式氣體爐點燃木炭,將後方車窗以牛皮膠紙封死,並用紅線繫住自己與女兒的手,邊開車往山區邊燒炭,想與大女兒共赴黃泉,直到吸入過多一氧化碳昏迷。
4月17日凌晨1時許,新竹警方巡邏時,意外發現李的休閒車逆向停車,且車內滿是煙霧,隨即破窗救人,發現李男及其女兒都呈現昏迷,送院後其女兒仍告不治,李男則獲救,警方在他的車上發現3個寫著「厲鬼索命不得好死」的人形紙片,令警員看了不寒而慄,將他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