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弊案認罪 趙藤雄繳兩億台幣免坐監

201602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趙藤雄涉及合宜宅弊案獲緩刑,繳付兩億元公益金後毋須入獄。(資料圖片)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涉及桃園合宜宅案,獲判緩刑定讞,但須繳兩億元(新台幣‧下同)公益金給庫房。趙趙藤雄今天上午託人到台北地檢署繳清該筆款項。另同案被告、遠雄前副總魏春雄,須繳一億元公益金給庫房,但魏尚未到北檢繳付。
趙藤雄被控新北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宅及新竹眷改等三案,一審判刑4年半;但全案上訴高院後,趙在辯論終結時,突改口對八德、林口A7合宅宜案認罪,連同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也一併認罪。
高院去年底宣判,判趙藤雄應執行兩年徒刑,併科罰140萬元,緩刑五年,必須向公庫繳交公益金兩億元,褫奪公權兩年確定。
台北地檢署在春節假期前,收到判決卷證,並發出傳票,傳召趙藤雄到案執行。趙今天上午就託人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