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追劇神器侵權遭下架 播港日韓劇賺廣告費

201602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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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V TV涉嫌提供未授權影視節目供網民收看。(互聯網圖片)
台灣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破獲盜版追劇App,光是台灣被侵權節目就達112個、超過3000集,被捕的32歲劉姓、31歲廖姓工程師,涉嫌利用App「LUV TV」供網民透過盜版追劇,觀看未獲授權的上線影視節目。兩人否認犯案,堅稱僅是將影片連結彙整,警方訊後仍依違反著作權法送辦。雖然該軟件目前仍能正常使用,但台灣區的影片已遭全數下架。
保二刑大接獲遭侵權業者檢舉,經過近一年追蹤鎖定,去年11月破獲坊間最熱門的盜版追劇App「LUV TV」,在淡水、中和逮捕劉、廖兩人,檢方目前持續偵辦。警方調查發現,兩人各有工程師正職工作,但疑似自行架設伺服器,利用數碼匯流方式,將台灣、中國、日本、南韓、香港、美國等地的影視節目分門別類,以地區區分,供網民透過App來觀看。一年多來,兩人每月可各分到3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網絡流量及廣告收益,不法所得估計逾80萬元。
警方說,該盜版App不花購買版權的成本,還利用網民瀏覽造成的龐大網絡流量,大賺廣告天價利益,單就本土業者製播的台劇,就高達112個節目、3000多集。
警方指出,依據著作權法第87條之規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意圖供公眾透過網絡公開傳輸或重製他人著作,侵害著作財產權,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而有收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