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官員 涉強吻性侵下屬被起訴

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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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驚爆官員性侵女下屬事件。(中時電子報圖片)
桃園市政府某局處一名吳姓前官員,涉嫌在餐敘後於市府辦公室內對女性下屬強吻、胸襲並以手指性侵得逞,事後吳男雖辯稱是你情我願,甚至發下「若有強迫就全家死光」的毒誓,但昨日仍被桃檢依強制性交罪名起訴。
起訴書指出,曾任職桃園市政府某局處的吳男,去年11月中旬與同仁在市府附近餐敘小酌,之後他邀請和他就讀同所大學的女下屬,一起返回辦公室泡茶聊天。
該女因不知如何拒絕既是長官、又是學長的吳男,只得同意一起返回辦公室喝茶,未料到了辦公室後,吳男竟一把將她強行拉起坐在大腿,強行親吻、舌吻,也不管嚇傻的她拒絕、反抗,僅回應「我知道、我知道,一次就好」,並以手指性侵得逞。
女下屬翌日上班時,因為神情異常、精神萎靡,被交情要好的女同事關心,她才崩潰哭訴前一晚酒後被長官性侵的過程,甚至透露覺得自己很髒、想去死的心情,事隔多日後才在同事陪同下報案,並在三個月後驗傷。
吳男則喊冤辯稱,該女趁他泡茶時主動坐上大腿,親吻、愛撫時都是你情我願,直至將手指伸進她的下體,她才以「你已經結婚了,不可以這樣」為由拒絕,他當下也作罷,絕對沒有強迫,「若有強迫就全家死光」。
吳男表示,兩人後來有相約談判,但因該女要求的和解金額高達600萬元新台幣,超出他的負擔,並沒有達成和解,過程中他還依該女要求下跪,發誓絕對沒有對其他女同事做過類似事情,藉此安撫該女情緒。桃園地檢署昨日偵結,依強制性交罪名將吳男提起公訴。
該局處首長表示,事發過後三天,吳男就以私人原因為由離職,至於女員工向局處告發的過程,也皆是以密件處理,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局處表示尊重司法,也對吳男涉案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