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漢不滿舊愛被短訊搭訕 拍女方裸照傳情敵

201604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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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醋漢不滿陌生男傳手機短訊給前女友搭訕,竟趁女方醉倒時拍下其私處裸照,再把照片傳給陌生男洩憤。(資料圖片)
桃園市何姓男子和女友分手後仍掛念對方,前年底公司年末聚餐,何男前女友醉到不省人事,便趁機帶她去八德區一間汽車旅館,想要跟她歡好,再續前緣。豈料,期間前女友的手機通訊軟件響不停,何男一看即發現是另一男子不斷傳訊息給她,頓時怒火中燒,遂趁前女友意識不清時,以她自己的手機拍下她的私密處裸照,再回傳給男子,還痛打前女友一頓。
何男的前女友不堪受辱,事後驗傷並向何男提告。何男則辯稱,只是想讓前女友知道她自己喝得有多醉才拍下照片,直到陌生男子傳訊觸怒他之後,才對向對方傳送前女友裸照,期間他與前女友爭吵並發生拉扯,她才會受傷。
但女方指證歷歷,而兩人的同事也出面指證,加上LINE對話紀錄、電話錄音檔等證據,桃園地方法院經審理後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和傷害罪,判處何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新台幣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