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家族式詐騙集團 四兄弟專騙大陸人獲輕判

201604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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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四兄弟的詐騙集團,專揀大陸人作為詐騙目標。(資料圖片)
台灣有四兄弟組成「家族式」詐騙集團,專以「帳戶凍結」的方式行騙。該集團行騙對象主要是大陸人,目前已有逾百人受騙,涉案金額高達上千萬新台幣。桃園地院法官早前就此案,判處四兄弟入獄5個月至10個月。
據台灣傳媒報道,涉事陳姓四兄弟有仔細分工,先向目標人物發送語音訊息,待受害者回電時,就再分三階段分別佯裝客服人員、公安和檢察官,套取其個人資料。最後,騙徒會訛稱受害者涉嫌犯法,要求他依指示轉帳,而四兄弟就透過地下匯兌將犯罪所得匯回台灣。
桃園檢警表示,警方前年偵辦毒品集團時,監聽到相關消息,遂繼續深入追查。後來警方成功到雲林逮人,雙方險發生槍戰;警方亦搜出教戰手冊、偽造的北京、上海市拘捕令傳票、凍結指揮書等,並帶走11名疑犯。桃園地檢處於2014年9月將全案提出起訴,以四兄弟正值壯年,卻不思正當工作,騙取他人血汗錢,建議法官切勿輕判。
惟案件移到桃園地院後,法官認為疑犯犯案期為2013年9月至前年5月,為《刑法》新增加重詐欺罪前發生,故按「從舊從輕」原則,只以5年以下徒刑的普通詐欺罪論處,判大哥10個月刑期、二哥9個月刑期,而其餘兩人分別被判6個月和5個月,更可易科罰金,即繳付至少15萬元就可一筆勾銷。陳母就因幫助詐欺犯,獲判刑3月,同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