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服員不滿超時工作 苦站12小時抗議

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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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三名空服員從凌晨4時起,在華航台北分公司門前苦站12小時,對工時增長表達不滿。(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中華航空公司勞資糾紛白熱化,資方近日強迫空服員簽署資方版本的《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引發空服員不滿,三名空服員今日凌晨4時起,在華航台北市南京東路分公司門前苦站12小時,三人身上掛著寫上「經常性超時工作狀況」等申訴的牌子,強調他們要的並不是加班費,而是有充足的休息時間,確保飛行安全,直至早上,苦站行動仍繼續。同時,空服員、機師、維修人員與聲援團體,下午發起千人遊行示威,表達訴求。
華航與空服員的勞資爭議爆發點,主因華航將於6月1日起,實施桃園報到,從台北到桃園50分鐘車程不列入工時,引發空服員不滿。今日凌晨4時起,洪蓓蒂、羅永祥、謝宜仲等三位空服員,在華航台北分公司門前開始苦站12小時,抗議空服員超時工作。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此次華航的機師、空服員、維修人員紛紛上街抗議,甚至聯同子公司工會一同遊行,但是華航不肯正視前線員工的疲勞工作狀態。
工會說,依照《勞基法》每月總工時也不過才174小時,華航公司竟要求空服員簽署超長工時的賣身契,空服員,怎麼簽得下去?工會說,洪蓓蒂、羅永祥、謝宜仲現場展示出三大紅眼過勞航線:曼谷、金邊、長春的超時工作狀態,包括台北至曼谷來回航班:由凌晨5時至當日下午4時55分,工時11小時55分鐘;台北至長春來回航班:由凌晨4時45分至當日下午4時25分,工時11小時40分鐘;台北至金邊來回航班:由凌晨5時10分至當日下午4時20分,工時11小時10分鐘。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表示,《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每月總工時上限高達220小時,比一般勞工174小時多出46小時,華航如今改桃園報到更將導致空服員休息時數遭壓縮,暴露在疲勞飛行風險中,但華航始終拒絕溝通。
工會表示,下午遊行主要訴求是空服員職業工會反對簽署《勞基法》第84條之1,要求提高外站津貼、反對變更報到地點,以及調整工時計算方式,否則下一步將進行合法罷工;機師工會則主張華航應保障機師116天的年度休假,否則不排除於端午節當天集體休假,目前也已申請勞資爭議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