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咆哮恫嚇被告 桃園法官曾雨明遭彈劾

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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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圖)法官曾雨明在審案時涉嫌辱罵恫嚇被告,並違法讓被告上銬受審,被指違失重大。(資料圖片)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明在審案時涉嫌辱罵恫嚇被告,並違法讓被告上銬受審,被指違失重大。監察院今日以11票對0票,通過由監察委員高鳳仙、章仁香提案,對曾雨明的彈劾案,並移送司法院。
監委彈劾案由指出,曾雨明於2014年間審理偽造文書案件時,對被告斥責、辱罵,以收押恫嚇、不尊重其辯護人並損其尊嚴等不當言行,使被告情緒激動崩潰,兩度以頭部重撞桌面受傷。
監察院指出,被告第二次頭撞桌面後,曾雨明諭請法警對被告上手銬戒護,卻未依法暫停審判,違法刑事訴訟法第282條,顯有違失且情節重大,今天通過彈劾曾雨明。
據悉,法官評鑑委員會去年9月曾指出,曾雨明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與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多次過度職權干預、介入當事人詰問程序,不當限制被告與辯護人詰問權利,嚴重違反當事人人性尊嚴之維護、自由權與公正程序的保障,決議將他移送監察院,並建議免去其法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