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旅遊巴:遇難乘客獲賠最少565萬台幣
201607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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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桃園火燒旅遊巴事故中,每名乘客及導遊(司機除外)可獲賠至少565萬台幣。(互聯網圖片)
遼寧陸客團今日下午在台灣國道2號遇火燒車,全團人包括陸籍領隊和旅客,以及台籍司機和導遊共26人身亡,台灣金管會表示,每位乘客及導遊依規定可獲賠至少565萬元(新台幣‧下同),整體保險賠償金額料超過1.4億元。
該8天7日行程的遼寧陸客團原定今日下午返回大陸,卻在前往桃園機場途上發生慘劇,金管會保險局表示,該旅遊巴以及旅遊社均有依規定投保。
金管會指出,玫瑰石運通公司為旅遊巴投保的旅遊巴乘客保險,由旺旺友聯產險承保,每人身故保險金至少150萬元,而旅行社投保的旅遊業責任保險,由華南產險承保,身故賠償金每人至少為200萬元,撫恤金5萬元、善後處理費10萬元,強制車險由富邦產險承保,每人死亡賠償金為200萬元。
金管會補充,保險賠償適用於車上所有乘客以及導遊,但司機則不適用,每名罹難者可至少獲得565萬元的賠償金,整體賠償金額將超過1.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