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妻到旅館捉姦不成 買丈夫精液床單搜證

201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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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男與黃女矢口否認到汽車旅館交歡,曾妻其後買下二人用過的床單等物品送檢採證。(資料圖片)
桃園市一名44歲曾姓男子去年9月跟在其工廠任職會計的黃姓女子,到苗栗與客戶會面後轉到汽車旅館偷情,曾妻接報後聯同私家偵探到場捉姦,未料曾男竟辯稱因黃女突感不適,才到汽車旅館休息。曾妻其後買下丈夫及黃女在旅館用過的床單、枕頭套等物品送往化驗採證,檢方從物品中驗出曾男與黃女的DNA,認定兩人通姦,依妨害婚姻罪將兩人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曾男和黃女去年9月到苗栗出差期間,趁機到當地一家汽車旅館幽會,一直跟蹤兩人的私家偵探見狀,立即通知曾妻,並阻截曾黃二人逃走。曾妻到場捉姦,曾黃二人卻堅稱並無曖昧,亦沒有發生性行為,更辯稱因黃女嘔吐不適,才到汽車旅館休息。曾男又指丟棄在廁所內的紙巾,只是上完廁所後清潔而已,純屬誤會一場。
為搜集丈夫通姦證據,曾妻向汽車旅館買下丈夫及黃女用過的浴巾、床單、枕頭套和毛巾,又在垃圾桶內找出女性護墊等送往化驗。檢警及後在床單和紙巾上驗出曾男的精液和黃女DNA,認定兩人通姦,並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