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通車?桃機捷運35分鐘要求或通車再改善
201608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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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擬先讓桃園機場捷運通車後,再改善行車問題,以達到合約標準。(中時電子報資料圖片)
原訂今年3月通車的桃園機場捷運,因列車平均車速等問題未能達到合約要求,以致一項系統整合測試,以及六項營運前運轉測試無法如期完成,結果令桃機捷運通車六度跳票,目前最新消息指,有望年底通車。然而合約訂明,桃機捷運從台北車站開出後,需35分鐘內抵達桃園機場航廈,因目前仍需較多時間解決相關技術難題,交通部擬先通車後再行改善,以達到合約標準。
據機場捷運合約規定,台北車站至桃園機場第一航廈站直達車行車時間,需在35分鐘內,惟機捷承辦單位元高速鐵路工程局今年3月公布的實測紀錄,兩站當時行車時間約37分鐘,直至近月兩站行車時間雖已縮短至36分鐘,仍與合約標準相差約1分鐘。
另外,直達車現時平均時速約57公里,距合約標準60公里還相差約3公里,普通車平均時速約39公里,與合約要求時速45公里,仍存在差距。此外,合約亦訂明,最小行車班距為3分鐘,但目前所設置的班距亦超過3分鐘。高鐵局指出,機捷無法提高速度主要與系統軟件問題有關,已要求承建商丸紅公司改善,但因同時牽涉丸紅與分判商西門子的合約,故仍需較多時間去解決。
交通部長賀陳旦上任後,邀學者及專家組成機場捷運監理調查委員會,盼能提出獨立、公正、客觀的第三方處理建議並提供系統改善、通車營運及合約處理等參考,交通部期望機捷能在年底通車。
目前高鐵局、丸紅公司、分判商、桃園捷運公司,正配合機捷監理調查委員會解決系統問題,而有關訊號系統異常、列車滑行、鋼軌墊片斷裂等安全問題已有改善。交通部擬在機捷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通車,再要求承建商逐步改善通車時間,以達到合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