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槍手受僱深圳擊斃陸商囚16年 主謀仍在逃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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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郭鎮豪被桃園地院判囚16年。(中時電子報資料圖片)
一名陳姓台籍商人與大陸商人谷鋒發生商業糾紛,陳男於2012年底僱用33歲台籍槍手郭鎮豪,以送茶葉為由跨海槍殺谷男。大陸警方從現場茶葉紙袋提繩等證物,採集到郭男的DNA,遂透過兩岸司法互助管道,請台灣警方協助逮人,並於今年初逮捕郭男。桃園地院今日依共同殺人罪判郭鎮豪入獄16年,褫奪公權8年;至於涉嫌買兇殺人的陳姓台商,目前仍然在逃。
案情指,陳姓台商與槍手郭男於2012年12月13日一同搭機前往深圳,二人抵埗後分別入住不同酒店,翌日郭男到陳男酒店會合並取槍。至15日下午,郭男以拜訪名義,提著裝有茶葉禮盒的手提袋,前往谷峰位於世界金融中心大樓的辦公室,並伺機行兇。
至晚上7時許,郭男趁公司員工陸續下班及谷峰和妻子講完電話之際,拿出預藏的手槍朝谷峰右背和左胸各開一槍,造成谷峰雙肺和心臟破裂,當場死亡;郭男隨後搭的士到皇崗口岸,把手槍丟棄在3樓男廁後,搭機返回台灣,陳男則在案發後潛逃到美國。
大陸警方其後從兇案現場取得的相關證物,採集到郭男留下的DNA,遂於前年要求台灣警方協助,檢警今年1月在桃園龍潭拘捕郭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