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旅遊巴:23罹難陸客各獲賠664萬新台幣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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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團火燒旅遊巴慘劇,23名與業者達成和解的罹難陸客,各獲賠償664萬元新台幣。(資料圖片)
今年7月遼寧陸客團桃園火燒車事故,造成24名陸客以及台籍導遊和司機共26人死亡,台灣的交通部今天說明罹難者保險賠償事宜,表示經行政院陸委會、金管會、法務部、海基會、交通部觀光局與各承保保險公司密集溝通與協助,對於賠償應備文件齊備的罹難者家屬,均已完成賠償匯款作業。
交通部指出,24名罹難陸客中,有23人與業者達成和解,每名罹難者可獲得包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客運業乘客責任保險」、「客運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及「旅行業責任保險」等保險在內,總計664萬元(新台幣‧下同)賠償金。
達成和解的23名罹難者家屬賠償作業,除一名罹難者因請求權人文件未齊備尚未賠償外,其餘22名罹難者的家屬賠償所需文件經台灣海基會完成驗證後,已由各承保保險公司於本月上旬陸續完成匯款。尚餘一名罹難者的家屬因欠缺相關賠償文書資料,致保險公司仍無法完成匯款,交通部已責成觀光局持續協助處理,並透過觀光小兩會機制請陸方協助提供,取得文件並經文書驗證後,保險公司即可續辦賠償匯款事宜。
此外,另一名罹難者之請求權人雖未與業者達成和解,仍由保險公司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部分,先行賠付200萬元。針對火燒車事故導致多人罹難,交通部重申遺憾與哀悼,亦將持續建構安全可信任之觀光旅遊環境,也會充分保障赴台遊客之權益,誠摯歡迎各界、包括大陸地區民眾來台。
事發於7月19日,遼寧24人旅行團結束環台之旅,乘搭旅遊巴前往桃園機場,駛至國道二號西向2.8公里處時,旅遊巴突然起火焚燒,造成24名陸客、台籍司機蘇明成及導遊鄭焜文共26人全部罹難。桃園檢方經查後依證據研判,司機蘇明成因性侵官司纏身恐要坐牢,又對社會及同事不滿,於是有計劃預謀自焚,事前在車上放置汽油,趁陸客團往桃園機場搭機返家,灌醉自己後於車上潑灑汽油縱火,要全車人陪葬。但由於蘇已身故,檢方遂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