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漢遭撕票水泥封屍案 被告獲改判囚終身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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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三年前發生的水泥封屍案,案中主謀陳豎祐(圖)二審被判死刑,更一審獲改判無期徒刑。(中時電子報資料圖片)
台灣男子陳祐豎三年前找人假冒刑警,將毒販陳文軒擄走凌虐致死,再塞進油桶以水泥封屍,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陳祐豎及案中另一主謀鄭志偉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則改判陳男死刑。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更一審,高院今日撤銷陳男的死刑判決,全案可上訴。
死者陳文軒的母親,去年在最高法院開庭時曾下跪磕頭,求法官主持公道。她表示,陳祐豎犯案後一句道歉也沒有,根本沒有悔意,希望法官將他判死,一命換一命。但最高法院仍將死刑撤銷,僅就殺人未遂部分駁回上訴,判陳男9年6月徒刑定讞。
陳祐豎與陳文軒合夥買賣毒品,但陳祐豎因積欠陳文軒上千萬元債務,不滿屢遭對方追討,先計劃街頭狙擊對方失敗,後找人假冒刑警,把陳文軒擄走並活活打死,然後再將屍體裝入鐵桶灌水泥後,遺棄在桃園觀音鄉水池。
案件一審依擄人勒贖、殺人等罪判處陳祐豎、鄭志偉無期徒刑,其餘六名共犯被判刑3至15年不等,但高院認定陳祐豎犯案手法凶殘,改判其死刑。最高法院以判決理由矛盾為由,將共同殺人及棄屍部分發回更審,高院今日改判陳男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