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入台四年爭議不斷 UberTAXI胎死腹中

201702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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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去年底曾提出與的士業界合作推出UberTAXI服務,如今隨着Uber宣布退出台灣,計劃也胎死腹中。(網上資料圖片)
台灣的交通部今日對Uber開出11張處分書,裁罰金額共2.31億元(新台幣‧下同),Uber差不多同時間宣布由本月10起,將暫停在台經營。事實上,Uber自2013年打入台灣市場後,除經營合法性備受關注外,其營運方式對的士業界和消費的影響,以至乘客乘坐Uber的安全問題也極具爭議。
Uber於2013年在台灣設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將Uber服務帶到台灣,最先服務的地區為大台北地區(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到2015年擴展至桃園及台市,去年再加入高雄市。然而,打從Uber入台之初,其經營的合法性一直受到挑戰。
台灣的交通部公路總局於2014年表示,Uber在台灣只登記為資訊公司,並未依法申請運輸業登記,也未設定分公司負責平台經營,甚至直接違規派遣租賃車司機,還違規招募俗稱白牌車載客,萬一出事,乘客沒有保障,已經違反《公路法》。據統計,截至去年3月,台灣Uber累積罰款金額已達5千萬元,但台灣Uber一直表明拒繳罰款,並就判罰提出訴訟。
隨着Uber在台灣經營的爭議不斷擴大,交通部決定修法進一步打擊Uber在台灣經營。今年初,俗稱「Uber條款」的《公路法》修正案正式通過,當局對違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的罰款,從最高15萬元增至2500萬元。Uber台灣就當局的決定表示不滿,更在台灣多分報章刊登廣告,批評政府此舉是阻礙新科技在台灣的發展。對此,政府方面多次回應支持高科技發展,但強調Uber的經營必須合法。
去年12月,台灣Uber再推出UberEATS,與多間連鎖式餐廳合作,提供餐點外送服務。而在今年初,台灣Uber公司又表示已發函交通部,表示願跟的士司機合作,推出UberTAXI服務,但交通部重申,與Uber協商的前題是對方先申請成為汽車運輸業。不過,隨着今日交通部向Uber開出共2.31億元罰單,Uber亦宣布暫停在台灣所有服務(除UberEATS),UberTAXI的合作計劃也胎死腹中。
自Uber打入台灣四年來,台灣的士業持續就政府對Uber的政策表示不滿。去年,台灣的士業者更多次發動抗議行動,包圍總統府,以及立法院、行政院等政府機關,要求政府取締Uber非法經營。
除的士業不滿外,社會人士對Uber經營的憂慮還有乘客安全的問題。去年8月,一名登記成為Uber司機的男子涉嫌在接載客人期間,將喝醉的女客人載到旅館性侵,最後該名Uber司機亦遭起訴。Uber回應事件,強調對每一名申請合作的司機都會進行背景審查,以防止發生同類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