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造假 楊泮池免懲處郭明良停權10年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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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論文造假案審議有結果,校長楊泮池(左)被指沒違反學術倫理,前台大教授郭明良(右)則被處分停權10年。(中時電子報資料圖片)
台大論文造假風波經台灣的科技部和教育部審議今日有結果,合共8人的論文被認定為造假,其中台大生命科學院教授郭明良所受處分最嚴重,除遭停權(不得申請科技部研究計劃)10年外,還被追討154萬多元新台幣研究經費。至於已提出「不連任」的台大校長楊泮池,審議結果雖認為有督導不周的責任,卻未認定有違反學術倫理,故得以全身而退。
台大去年11月爆出史上最嚴重的論文造假風波,郭明良、張正琪團隊多篇癌症研究論文涉嫌造假,逾20篇遭舉報,台大經由調查小組和特別委員會4個月調查後,2月底召開教評會審議,認定郭等8人違反學術倫理,並決定解僱涉案嚴重的郭明良和張正琪,5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及5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劃補助。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李彥儀表示,楊泮池以合作者角色參與郭明良和蘇振良於2006年發表有關癌病研究的論文有一段時間,仍未能發現論文中偽造數據的操縱和呈現結果。楊泮池擔任第二作者並於2008年期刊二度勘誤時任醫學院院長,仍未能警覺調查並採取積極作為,以其兼具第二作者及時任學術行政領導者角色而言,雖然沒有違反學術倫理,卻「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