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抽查清明節食品 2麵條違法添加防腐劑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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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衞生局抽查清明節及兒童節應節食品,發現3個檢驗樣本不合格。(中時電子報圖片)
桃園市政府衞生局今日針對市內的製造廠、販售場所、超市、便利店及檔販抽查清明節及兒童節應節食品,包括糖果、飲料、餅皮、芽菜、草包、豆乾及麵條等74項。其中3個樣本化驗結果不合格,當局已責令業者下架回收。
檢驗結果發現有3件產品不合格,其中2個麵條樣本均違法添加防腐劑苯甲酸,1個豆乾樣本則驗出過氧化氫。衞生局已立即要求業者下架回收,並各罰款3萬元新台幣。
衞生局表示,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防腐劑苯甲酸不可用於麵製品類產品,過氧化氫雖常見於豆製品的製程作殺菌之用,但不可殘留在最終的產品中,目前已責令業者下架回收,並將依法處辦,其餘71件產品皆符合規定。
衞生局又提醒市民在購買食品時,勿以產品的色澤為取向,若擔心食物中殘留過氧化氫,可以滾水烹煮並將鍋蓋打開揮發水蒸氣,達到去除的效果,選購時並留意販賣場所及業者的衞生情形,儘量選購完整包裝且有廠商名稱、有效日期等標示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