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前妻賣淫 桃園漢:性產業降低性犯罪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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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男子安排女子賣淫被捕,而賣淫女子中竟包括其前妻。(圖非當事人,資料圖片)
桃園市一名石姓男子曾因安排女子賣淫遭判刑,但去年4月竟重操故業,再安排6名女子賣淫,其中一人更為石男前妻。而石男於法庭審理期間,竟提「性產業降低性犯罪」作抗辯理由,最終仍遭判刑。
判決書指出,石男是桃園曾經營旅館但已結業,之後因從事淫媒遭判刑。但石男卻不知悔改,去年4月起再安排6名女子賣淫,當中更包括其邱姓前妻。石男安排女子以每20分鐘1000元(新台幣‧下同)的代價與客人進行性交易,每次抽取200元到400元作佣金。
石男在庭上透過律師辯稱,從事性產業可解決民眾生理需求、降低性犯罪,又指性交易是交易者彼此間自願行為,世界上不少地方已將性交易合法化,但法院認為其說法不足作為量刑審酌依據,更無法作為減刑的理由。
由於石男5年內再犯,依法應加重量刑,但法院考量其坦承犯行及個人健康狀況,最後判處6個月刑期,併科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