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女獨自遛狗遭性侵 求助3路人竟被無視

201705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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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圖)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朱男4年6個月徒刑。(網上資料圖片)
桃園中壢區一名37歲朱姓男子,去年7月16日凌晨在某公司停車場旁看見一名獨自遛狗的女子,突然用雨衣蓋住對方頭部,再強行把她帶到公園樹叢性侵,過程中先後有3名路人經過,卻對女子的呼救聲置耳不聞。朱男得逞後逃逸,女事主衣衫不整下前往報案,警方循線逮捕朱男。桃園地方法院今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朱男4年6個月徒刑。
據了解,當時朱男以身上有武器恐嚇女事主「不要亂動、不要尖叫」,女子因怕受傷害,只好乖乖坐上朱男的電單車,隨後被載到一個偏僻公園。女事主表示,她被朱男拉到樹叢性侵時朝最近的路人求救,先後向3名路人大喊:「有人要強暴我、救我。」惟第一個路人「看到後沒搭理反而嚇跑」,其餘二人則「假裝沒看見,快速離去」。
法院審理時,朱男辯稱「當時燈光昏暗,女子可能認錯人」,否認性侵。對嫌犯樣子永遠忘不了的女事主則說「他曾正面對着我,我看得很清楚」,並指出當時她向鄰近公司警衞求助;因為衣衫不整,警衞還拿衣服給她遮蓋。法官查訪確認有該段過程,認定朱男性侵,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