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翻版? 台女大學生兩次墮胎被告相姦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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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藝術大學(圖)一名饒姓已婚教師六年前與大學三年級女生相戀,女生其後兩次懷孕墮胎,最後竟被控相姦罪成。(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南藝術大學(南藝大)一名饒姓已婚男教師,六年前認識在另一間大學讀三年級的劉姓女學生,兩人其後發展戀情。饒男之後想盡辦法將劉女聘到南藝大當助理,其間劉女兩度懷孕被迫墮胎,饒男最終向妻子坦白獲原諒,惟劉女被告相姦,台南地院日前判劉女7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劉女事後在網絡上留言稱,這場師生戀是林奕含案的翻版,她很清楚林奕含為什麼會陷進去。
判決書指,目前是台南藝術大學助理的27歲劉姓女子,在讀大學三年級時認識已婚的饒男,兩人之後發生戀情。饒男在她大學畢業後,將她聘用到南藝大當助理。在2014年10月及2015年3月,兩人先後在南藝大教職員宿舍發生性行為,而兩次也造成劉女懷孕。
饒男向法官表示,劉女第一次懷孕之後,即傳驗孕棒的照片給他,他當時嚇了一跳,由於他本來就不承認雙方是情侶關係,故拿了1萬元新台幣給劉女墮胎。
劉女第一次墮胎後持續與饒男發展地下情,當劉女第二次懷孕時,想以孩子逼饒男與徐姓妻子離婚。饒男供稱,他實在受不了劉女對他恐嚇和威脅,又指劉女還說打掉小孩會有報應,連饒男家人也會有報應,又要他妻子消失。饒男遂於2015年4月向劉女提出分手,並向妻子坦白這段婚外情
劉女之後為挽回這段地下情,再到醫院墮胎,又於2015年4月底,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電郵給饒男稱:「我是多麼希望能再與你手牽手、抱着走在街上。邊等車邊被你抱着,那時身體不好,你很呵護我,我真的好幸福。我是多麼希望,孩子走了後,守在身邊的是你,而不是姊姊…對不起,我真的錯了,真的好想好想你,好希望能夠再抱你、再親你。我真的什麼都不要,只希望能再抱抱你,跟你在一起沒名沒份也無妨了。我真的一直在等你。」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兩人通姦事證明確,但饒男的妻子撤回對他的告訴,劉女則涉兩件相姦罪,被判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案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