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生理假須交沾血試紙 新北電子廠違平等法
201710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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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有電子公司要求女性員工請生理假須出示沾血試紙被裁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資料圖片)
新北市一間電子公司要求女性員工請生理假須以驗試紙驗尿,若驗試紙結果不明顯,便要求女員工將試紙沾血拍照存證才能請假。事件經員工向勞工局投訴,電子公司被裁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遭罰10萬元(新台幣‧下同)。
勞工局指出,該案是由該電子公司的離職員工向勞工局申訴,指該公司要求「沒有驗試紙就無法請生理假,須改請特休或事假」。公司雖然否認指控,稱工作規則訂明請生理假不需附證明文件,沒驗試紙仍可請假,但由於申訴員工提供電話錄音中,主管明確要求請生理假員工當天仍需回公司,確認是否身體不適到無法工作程度。
勞工局指出,本案經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明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嚴重影響勞工權益,決議加重對電子公司裁罰10萬元。
勞工局又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修正時,明確指出經期不適症狀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縱使就醫,醫生也是根據病人描述生理症狀而診斷,而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不同,也難以區分忍耐程度,因此在認定上十分困難。為使生理假的設置符合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意旨,僱主不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