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赴泰稱遭性侵 按摩師:佢事後仲畀小費

201804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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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按摩師聲稱獲對方同意,強調自己沒有強迫性侵。(中時電子報圖片)
一名台灣女子日前到泰國旅遊,上周四(12日)到曼谷一間按摩店消費,聲稱被按摩師性侵。不過涉嫌性侵的按摩師則供稱,「對方(台女)下樓等待友人時,還給他額外100泰銖(25港元)當作小費」。目前雙方各執一詞,案件仍待警方調查。
泰國警方指出,台女與友人在通羅區按摩店接受腳底按摩後,分別被帶到樓上房間,台女指控按摩師對她上下其手並性侵。而事發後按摩師回到樓下繼續工作,台女仍支付費用並回飯店休息,翌日向警方報案,被送往警察總醫院驗傷。
警方又指,接到報案後已傳喚該按摩師釐清案情,按摩師坦承與台女發生性行為,但強調未有強迫對方。他還供稱,台女按摩後下樓等待朋友時,付了200泰銖(50港元)按摩費外,還額外給他100泰銖小費。
警方將根據驗傷報告和筆錄送交法院審理,雖然疑犯堅稱沒有性侵,但當地警方仍以性侵罪對他提告,曼谷刑事法院將在周三(18日)開庭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