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婦不堪家暴出走台中 將3月大女嬰棄電話亭

201804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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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莊姓女子將女嬰棄於逢甲公園前電話亭,事後被檢方起訴。(網上圖片)
雲林一名40歲的莊姓女子不堪丈夫家暴,今年1月報警指控丈夫違反保護令後,帶同3個月大的女兒離家到台中,未料莊女認為養不起女兒,竟將她棄於逢甲公園的電話亭內,隨後與友人相約午餐。女嬰後來被人發現,台中地檢署周一(23日)依遺棄罪起訴莊女。
事發於今年1月8日上午,一名陳姓男子經過逢甲公園前的電話亭內,聽見有嬰兒哭聲,他上前察看,竟是一名遭遺棄的3個月大女嬰,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畫面,找到遺棄女嬰後的士離開的莊女。莊女委屈哭稱,自己在雲林遭丈夫家暴,1月6日報警指丈夫違反保護令後,她不敢回家,只好抱3個月大的女兒離家,暫時在台中找屋租住。她又稱自己到台中後,因帶孩子無法工作,擔心無力撫養小孩,才把女兒放在電話亭,希望有好心人撿去撫養。
檢方調查後認為,莊女把無自救能力的女嬰棄於電話亭內,不提供生存必要的扶助、養育及保護,已觸犯遺棄罪,若罪名成立,可判處半年至5年的有期徒刑。